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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教师十不准



作者:admin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6-25 17:42:13     浏览次数:  



 昆明市教师十不准


1、不准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准参与赌博、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活动; 
3、不准讽刺、挖苦、歧视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不准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5、不准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托办私事; 
6、不准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助资料、书籍和各类商品; 
7、不准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打击排斥后进学生; 
8、不准上无备之课,不准擅自停课、缺课及上课迟到、早退,不批改学生作业。上课时间不准使用手机、传呼机或接听私人电话; 
9、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玩忽职守; 
10、不准参加“法轮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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