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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八中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作者:admin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10-18 10:16:21     浏览次数:  



 

学生会干部考核包括学生会工作的成绩、日常行为规范、学习成绩三部分主要内容。总分为100分,对其学生会工作成绩的评价为60分,日常行为规范和学习成绩各占20分。半个学期进行一次成绩的考核,对优秀的学生干部进行表扬,对出现不足的同学给予帮助。具体的考核内容如下:

一、学生会工作评价(60分)

1、个人得分30分:由校团委委员、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部员对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成绩进行综合评价;

2部门得分15分:10分为团委老师及学生会主席评分,5分为各部门互评分;(主席团工作评分由团委委员、各部部长综合打分);

3、出勤分10分:参加学生会全体会议,各部门例会、各项活动出勤分。若出现无故缺席的情况扣分5分,迟到或早退扣2分;

4、考核前各干部上交一份工作小结和计划,对一段时期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价,所占分值为5分。

5、若在学生会工作上做出特殊贡献则根据情况进行一定的加分。

二、日常行为规范(20分)

要求全体学生会成员在校期间不迟到,注意仪容仪表,且违反校纪校规。

1、迟到登记名字一次扣2分;

2、在仪容仪表检查中被登记一次扣5分;

3、若受到学校校纪处分,则日常行为规范为0分,并在学生会全体会议上进行点名批评并清退。

三、学习成绩(20分)

原则上要求学生会干部成绩排名需在全年级前40%(高二年级干部的成绩文理科分开排名,高一年级干部的成绩取全年级排名)。

1、进学生会时成绩排名未在全年级前40%的干部,若第一次年级考试进入全年级前40%则此项得分为20分,未进全年级前40%则此项扣10分,得5分;

2、进学生会时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前20%40%的干部,则每次考核时对各位干部的最近一次成绩和以往的成绩进行比较,根据进步退步的情况按比例在考核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减分,加分上限为20分;

3、进学生会时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前20%的干部,年级考试保持原排名或稍有退步(但仍保持在全年级前20%)则得考核分15分,年级考试有进步则得20分,若退至全年级前20%以后则根据退步情况按比例在考核分的基础上进行减分。

昆明八中校团委 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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