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3-20 09:46:56 浏览次数:
通知/u/cms/www/201803/27140910cgsc.doc
关于评选五华区第八届中小学、幼儿园
“教坛新秀”教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一职中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时代要求,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五华区委办公室 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区名校名师名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五办通〔2017〕45 号)提出的“发挥五华教育传统优势,深入实施‘三名’工程,培育、发展中青年专业化的优秀教师团队”要求,为加大我区青年教师培养力度,建设一支“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与时俱进”的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专业化、科研型的教师队伍。经区教育局研究决定,于今年开展五华区第八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教师评选活动,请各校结合“51336教育人才培养计划”外派学习计划作好人员协调和评选组织。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区教育局成立五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教师评选办公室和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评选工作。评选办公室设在区基础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2.各校(园)成立由校(园)长担任组长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校级的评选工作,并向区一级推荐“教坛新秀”教师人选。
二、评选条件
1.参评教师应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树立育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投身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参评教师应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具备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并取得一定成绩,赢得学生和家长的好评。
3.参评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国培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培训合格。
4.参评教师应为五华区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年龄原则上在35岁及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82年2月31日以后),教龄在3—6年。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教师,不得参加区级评选。
(1)教育思想不端正的教师;
(2)违反师德规范要求的教师;
(3)未参加校(园)内评选及公示的教师。
三、评选内容和方法
1.评审内容总分为100分,参评教师要上一节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的优质课(权重60%);写一篇针对所授优质课的课后反思(权重10%);统一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闭卷独立撰写一篇教学案例(权重30%)。各项评审内容均按百分制打分,并按其权重折算后计入总分。
2.优质课评比采取集中地点,借班上课。参评教师根据任教层次抽签决定教学内容和班级,有一天的准备时间,并在课前提交优质课教案一式三份。课后第二天交优质课课后反思(一式三份)到区基础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师训办。教学内容在相应学段内容中抽签,即高中教师抽高中教学内容,初中教师抽初中教学内容,小学教师抽小学教学内容,幼儿园教师抽幼儿园五大领域的教学内容,职业中学教师抽职中教学内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抽特殊教育教学内容。
3.教育教学案例为现场命题,闭卷独立撰写,由案例评审组进行评审。
4.分项评审结束后组织综合评审,各项评审均达到优良等级,经公示无异议,师德审查无不良记录的教师,报区教育局局务会审定后予以表彰。
5.区级评选过程将充分体现“先培训、后评选”的原则,各校(园)选拔推荐出的教师将先参加区级集中培训后,才能参加区级评选。培训期间,对严重违反培训纪律的教师,将取消其参加评选的资格。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选步骤及时间安排
1.校(园)内评选。
各校(园)于2018年3月依据评选条件在校(园)内组织评选,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2.推荐报名。
各校(园)于2018年4月9日下午5点以前将推荐参加区级“教坛新秀”教师的人选报区基础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师训办公室。报名时交纳材料(1)个人报名推荐表1式1份;(2)推荐汇总表1式1份;(3)校(园)评选总结1份;(4)教师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3.区级评选。
(1)2018年4月组织培训,培训结束进行现场教育教学案例撰写及评选;
(2)2018年5月中旬进行小学、幼儿园组优质课、教学反思评选;2018年9月中旬进行中学组优质课、教学反思评选。
4.评选总结及公示。
评选结束后进行总结,并对拟命名为“教坛新秀”教师进行公示5天。
五、表彰办法
评选结束后,评为“教坛新秀”的教师由区教育局正式命名,颁发证书并进行表彰。
六、名额分配
1.中学:
省一级完中每校8—10人,其他学校18个班及以下3人,19—24个班4人,25—30个班5人,31—36个班6人,37个班以上7人。
2.小学:
示范学校(含市级及以上现代示范学校)每校5—6人,其他学校24个班及以上4人,24个班以下3人。
3.幼儿园:
一级幼儿园每园3-4人,其他幼儿园1-2人。
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优化乡村青年教师发展环境,加快乡村青年教师成长步伐。”对农村学校、即将晋级升等的校(园)和城郊薄弱学校,根据学校申请,经研究同意,可在该校原名额基础上适当倾斜增加名额1-2人。
七、评选活动要求
1.各校(园)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坚持标准,规范评选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产生候选人。
2.各校(园)要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如在申报、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对申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评选活动,并对有关校(园)负责人和责任人作相应处理。
附件1:五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教师评选推荐表。
附件2:五华区第八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推荐汇总表。
昆明市五华区教育局
2018年3月6日
昆明市五华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印发 |
五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教师评选推荐表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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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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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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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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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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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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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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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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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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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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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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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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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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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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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五华区第八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推荐汇总表
_______________学校(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职称 |
学科 |
任教年级 |
兼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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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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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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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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