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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2016-2017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12-11 17:14:17     浏览次数:  



/u/cms/www/201712/11171344eiry.docx五华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文件下载

辖区各校园:

根据《关于印发<五华区名校名师名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五办通〔2017〕45号)要求,现组织对全区市区两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2016-2017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区各公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获得者。其中,2011-2016年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已参加过本年度市级考核,不参加本次考核; 2017年获得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办法

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依据为《昆明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昆教【2005】5号),五华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依据为《昆明市五华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五教发【2016】38号)。考核程序为:各校园根据考核依据文件制定本校考核方案,实施考核,公示考核结果,撰写考核总结,提交考核结果材料至科研中心师训办。

1.各校(园)按《昆明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和《昆明市五华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校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具体考核方案,并在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考核工作,12月22日前完成考核结果公示和总结,12月25日下午17:00前提交考核相关材料到五华区基础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师训办。

2.各校制定考核方案要遵循考核依据文件,体现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骨干引领、示范带头作用导向,严格按照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须向全校公示5天。

3.各校园须留存考核原始档案备查,科研中心将随机抽查部分学校考核工作。科研中心对各校(园)的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复核,报经教育局领导审核通过后公布最终考核结果。

三、考核材料报送时间及规范:

1.报送时间:2017年12月25日下午17:00前。

2. 考核材料报送规范:

(1)XX学校2016-2017学年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
    (2)XX学校2016-2017学年省、市、区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总结;

(3)考核结果公示;

(4)表一纸质档,参与考核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人一份,由科研中心审核完毕加盖公章后学校取回存档;

(5)表二、三纸质档、电子档;

(6)以上各项纸质档案材料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小学:陈昆德老师;幼儿园:付兆娟老师;中学:汤国红老师。

2.联系电话:63633558  63646053。

 

 

五华区基础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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