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10-18 10:11:00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会性质
昆明八中学生会是在校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帮助下、在全校师生的监督下,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的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培养学生干部的阵地,是学校组织全校学生进行各种活动的核心,是共青团团结、组织、教育学生的得力助手。
第二条 学生会基本任务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进行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教育,勤奋学习,遵守纪律,热爱劳动,助人为乐,带领全校同学同违法乱纪、破坏社会公德的行为作斗争,树立良好的校风校纪,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学生学习、生活环境;
2、学生会应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校党总支的中心工作为指导,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和自身特点,倡导和组织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开展各种有益于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活动,努力促进广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3、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通过正当民主渠道,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的学校事物的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权益;
第三条 本会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在本校学习的正式学生,承认学生会章程者,不分性别、班级、民族、年龄和宗教信仰,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五条 学生会会员权利和义务
1、会员在学生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六条 组织原则
1、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原则,在校党总支、校团委的领导下依照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开展工作。
2、学生会执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3、学生会执委成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整个学生会服从学校党总支、校团委。
第七条 组织机构
1、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由全体学生会成员参加,学生会重大问题须提交全体成员大会上通过;
2、学生会常务会:由学生会正、副主席、各部部长组成,一般情况下一个月召开一次,主要研究讨论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宜;
3、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民主选举代表组成,每三年一届,集体研究学生会重大方针的制定及日常工作的实施。
第八条 职务部门及职能
学生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相关职能部门7个,各部分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实行主席、部长责任制。
(一) 学生会主席职责
1、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主持召开有关会议、定期向上级汇报学生会工作,虚心接受上级指导;
2、传达并贯彻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决议、指示;
5、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学生会干部、成员人选。
(二) 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工作,做好分管、监督、指导各部门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
2、及时向主席汇报工作情况,主席不在岗时代替主席行使职责;
3、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深入同学当中,了解、收集有关学生会信息;
4、协助主席准备各项会议的召开。
(三) 各部部长职责
1、制定本部工作计划,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2、定期召开本部会议,会前制定并上交计划,商讨本部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及时向分管各部门的副主席汇报情况,反映较难解决的问题;
4、及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5、各部门在组织活动前,必须向主席提交活动计划,活动后写好活动总结;
6、作好各学期末的工作小结。
(四)部门设置及职能
1、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成员2名)
(1)负责学生会文档和物品管理,整理并督促各部保留学生会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文字材料,并做好分类、存档、备案等工作;
(2)负责办公室的值班安排,协助老师完成文件处理工作,及时、准确、到位地完成学生会精神的上传下达;
(3)承担学生会会议的文件准备、会场布置、记录工作;
(4)健全学生会制度,建立《学生会干部档案》,并对学生会成员进行考评记录;
(5)负责学校信件的收发工作;
(6)开学初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整理规划一学年的工作活动;
(7)监督、协调各部门工作,努力促成各部门之间通力合作、默契配合,使学生会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2、宣传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成员5名)
(1)以文字、绘画等形式及时宣传我校学生会的工作、活动,完成我校新闻、学生动态、焦点问题的采集报道,向校广播站、校内外刊物投稿,不断提高我校学生会在校内外的声誉和影响力;
(2)配合办公室布置会场,书写日常通知、公示等海报;
(3)负责团委、学生会的宣传栏工作;
(4)根据学校工作、社会焦点和校园热点以及特殊节庆,制作海报、条幅、宣
传板等,进行正确的思想、行为导向。
3、生活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成员2名)
(1)以服务社会为宗旨,组织开展各种义务帮扶、献爱心活动,展现我校青年崇高的理想追求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扩大影响,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
(2)负责社团档案管理工作;
(3)监督管理好学校各社团的活动,并做好社团活动记录;
(4)配合各社团组织同学参加社团活动。
(5)协助学校管理食堂、宿舍区的工作,积极反馈同学们的心声,关心同学们的生活。
4、学习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成员3名)
(1)以学风建设为宗旨开展各种活动,促进和培养同学们的各项学习能力,拓宽知识面,积极为同学们的学习提供各种服务;
(2)举办各类学术交流讲座、报告、竞赛、辩论赛并组织同学参加;
(3)负责撰写团委、学生会的工作简讯;
(4)配合团委搞好青年党校的宣传、动员、培训工作;
(5)配合教研室办好学校科技节;
(6)组织调研活动,充分征集群众对学校管理、学生会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5、文体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成员5名)
(1)配合各部门搞好学校常规文体活动,如:艺术节、运动会的筹备、开展;
(2)开展各类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并挖掘和培养文艺特长人才;
(3)课间操时检查各班出勤率;
(4)学校对外演出文娱节目的排演。
6、外联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成员3名)
(1)校学生会对外联络工作;
(2)对外接待工作。
7、纪检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成员2名)
(1)每周升旗仪式时检查各班穿着年级服、佩带团徽及纪律等;
(2)不定期抽查各班团徽佩带情况;
(3)课间操时负责维持校园秩序,保证课间操按质按时进行。
(4)放学时协助学校值日教师维持学生放学秩序;
(5)下午放学后巡视校园,维持球场纪律,处理学生中出现的有关纪律问题;
(6)维持全校性活动及年级集体活动时的纪律。
8、广播站(部长1名,副部长1名,成员3名)
(1)定期面向全校播音,让全校师生了解国际国内、校内校外大事小事。
(2)运动会期间积极配合做好播音工作。
(3)艺术节期间配合做好主持人工作。
(4)配合各部门搞好学校常规活动。
第四章 学生会干部的产生及管理
第九条 学生会干部的候选人在会员中产生,凡具备本章程第十条相关要求的会
员均可自愿报名作为候选人,名额不限。
第十条 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章程;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
3、热心学生会工作,团结同学,有奉献、协作精神和创新意识;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或在某方面有一定的专长。
第十一条 学生会干部产生的具体要求与步骤:
1、各候选人须填写推荐表,同时递交一份申报部门职务的工作设想,在规
定时间交学生会办公室;
2、各候选人进行校团委、学生会组织的面试;
第十二条 学生会干部须填写《学生会干部档案》,在学生会办公室备档,记录其工作、学习及评优情况。
第十三条 学生会干部一经录用,试用期三个月,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任期2年;
第十四条学生会干部考评以《学生会考评制度》(另附)为标准,评选出优秀部
门、优秀学生会干部、先进个人,对工作失误的学生干部,将给予工作
批评或处分。
第十五条学生会干部离职分以下五种方式:(1)任期届满(2)辞职(3)劝退(4)
辞退(5)开除。其中,辞职需提前两周向相关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
批准后方视为正式离职;被开除的学生会干部,其学生会干部档案将被
撤消,并取消其在校期间所有的评优资格。
第五章 活动制度
第十六条各部门举办活动必须首先通过递交计划书,并附上经费预算,活动计划经常委会讨论、修改,通过校团委审批后,再由各部门具体筹办。
第十七条各部开展的各项活动应有明确的目的及详细的计划,活动要本着勤俭节约、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原则。
第十八条每学期初各部门向办公室递交该学期部门工作计划,以便统一安排各部活动,并在每学期末上交工作总结。
第十九条活动开展期间该项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应有具体的活动推进计划及活动进展记录和经费开支记录。活动结束后一周内负责人要上交活动总结,并总结活动的经验教训。
第二十条各部门举办活动中如人员不足,可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协调其他部门人员协助,各部门必须服从办公室的安排,认真、负责地完成分配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所有活动过程中学生会成员必须配戴胸卡。
第二十二条活动结束后一周内,进行经费结算并归还学生会物品。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在高效完成常规工作后,应积极拓宽思路、大胆创新,锐意进取,开展其它有意义的活动。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财产属学生会集体所有。各项活动负责人应本着高效、节约、负
责的态度使用学生会物品和经费。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基本物品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学生会物品出借和归还必须在办公室做详细登记。
第二十六条经费预算应在活动前随活动计划书提交校团委,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七条活动经费需由各部部长持有经手人签字、主席签字的发票,到校团委教师处报销,并在发票背后注明报帐人姓名、日期和报帐事由。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本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生效并实施。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校学生会。
昆明八中校团委、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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